嫩江县法院召开“打击非法捕捞 保护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11-30 14:33:17



  11月28日下午,嫩江法院召开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保护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嫩江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新闻发言人关志峰主持,由刑庭庭长牛树华作典型案件情况通报。

  发布会上,牛树华通报了嫩江县人民法院近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石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18年6月,被告人石某某等2人,在禁渔期内(5月25至7月10日),驾驶自用船舶携带发电机、电压逆变器、渔网等工具在嫩江江面以电击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嫩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等2人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期采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已扣押的渔船、发电机、电压逆变器、渔网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近年来,嫩江县法院始终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通过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发布典型案例等法治宣传活动,有效遏制境内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多发势头,形成强大震慑,还绿水清山以宁静,还潺潺流水以清澈,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