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 疏而不漏网恢恢

  发布时间:2018-12-02 08:46:07


    近日,嫩江县法院对嫩江县监察委侦查终结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韩某某犯贪污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被告人韩金财系嫩江县某镇某村治安调解员。2016年6月,被告人受该村委会委托申报某屯玉米和大豆补贴工作,被告人韩某某利用其工作便利,将某公司在该屯种植玉米面积1790.48亩故意写成1970.48亩,将某公司在该屯种植的大豆面积多报157.4亩,骗取玉米补贴款17707.60元,大豆补贴款18664.49元,共计人民币46370.09元,所得赃款被其用于个人生活支出。案发后,所得赃款被依法收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某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考虑被告人韩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能积极返还赃款,主动缴纳罚金,遂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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