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铲除黑恶势力,现将有关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五)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六)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七)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八)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九)法院系统内公职、聘用人员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6-7548060(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njfyshce@163.com
举报信箱地址:嫩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邮编:16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