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远程庭审集中审理宣判一批危险驾驶案

  发布时间:2019-04-11 16:38:22



集中审理宣判


庭审


远程庭审

  4月3日,嫩江县人民检察院向嫩江县人民法院集中移送起诉了5件危险驾驶案件,针对该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简单且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嫩江县人民法院4月11日适用速裁程序+远程庭审进行了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检察官未出席法庭,通过远程视频参与诉讼,从审判员宣布开庭到当庭集中宣判,耗时不到二十分钟。

  5名被告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民警查获,血液中乙醇含量在149.36 mg/100mL至566.39mg/100mL。5名被告人均认罪伏法,并对自己酒后驾车心存侥幸的行为深表悔恨。法院认定5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根据各被告人从轻、从重处罚情节,分别判处拘役1个月到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的刑罚。

  对轻微刑事犯罪、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法院采取集中开庭、当庭宣判、集中送达的方式,使案件快速审结,既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保证了被告人之间量刑的平衡,法官也可以以案释法,对被告人进行集中法庭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责任编辑:李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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