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执行法官锲而不舍 交通事故和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9-06-24 15:55:10



顺利执结


和解结案

  近日,嫩江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交通肇事案。

  2015年2月,王某驾驶出租车将时某撞伤,后经公安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16年9月,时某提起诉讼要求王某给付治疗费用及伤残造成的损失,经鉴定,时某为一级伤残。法院判决王某给付时某1,168,837.27元,王某某、嫩江县某出租车有限公司对王某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时某迟迟未拿到赔偿款,2019年1月,时某向嫩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人吴金龙通过网络查询,三被执行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深入王某、王某某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二人均无可供执行财产。眼看案件陷入僵局,办案人吴金龙重新翻阅案件卷宗,仔细进行研判,决定运用调解的方式,通过同双方的沟通,组织了多次调解,最终工夫不负有心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嫩江县某出租车有限公司先给付时某执行款现金60万元,剩余款项每月给付2万元,直至给付完毕,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李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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