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嫩江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法院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基石,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素质、增强办案能力的重要载体,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扎实推动法院科学发展,强力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2019年3月,省文明办考核专家组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等环节对嫩江县人民法院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行考核验收,对法院文明创建成果给予高度评价。
“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的取得,凝聚着每一位法院干警在创建工作中所付出的无穷智慧和辛勤汗水,彰显着嫩江法院干警脚踏实地、团结奋进、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这一荣誉的取得不仅是对法院过去成绩的高度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有力鞭策。嫩江法院全体干警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法治嫩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