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加大道路交通救助化解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20-06-17 15:33:10





  嫩江市人民法院在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中,高度重视执行救助工作,并积极、稳妥、有序地不断推进这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执行工作的人文关怀,有效提升了执行部门的亲和力和执法公信力,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朱玉军、辛桂清、张志会与于某某交通肇事刑附民一案,刘影与全某某、任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后,被告人未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2起案件4申请人因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共150余万元。因被执行人于某某、全某某在监狱服刑,无力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这使2起案件进入僵局,朱玉军、辛桂清、张志会、刘影的合法权益暂得不到保障,因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我院上报省法院予以司法救助。

  2020年6月17日经省法院批准,嫩江市人民法院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下为2起执行案件申请人朱玉军、辛桂清、张志会、刘影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申请人对给予的帮助表示了感谢,同时在场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的司法救助活动给予了支持和肯定。

  上述案件只是嫩江市法院救助当事人的其中之一。近年来,嫩江市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结合个案当事人的家庭情况,最大限度地帮助申请执行人缓解经济压力,从源头上减少因“执行不能”造成的执行案件的积压,最大程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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