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亲自包扶 法庭就近包扶 全员共同包扶

嫩江法院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大下乡”活动

发布时间:2012-03-15 10:05:51


    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要求,嫩江县委确定自2012年2月7日开始,利用三个月100天时间为嫩江县“领导干部大下乡”活动时间。在“领导干部大下乡”活动中,嫩江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延伸包乡活动服务措施,以为农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目标,积极想方设法为包扶村屯解决实际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多次深入基层,详细了解包扶村屯实际困难,以多种方式促进新农村建设发展。

    一、领导亲自包扶,院长作为主要包扶村屯干部。包乡工作开展以来,嫩江法院在第一时间即2月7日下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县委全会关于“领导干部大下乡”活动精神,副院长赵树野要求,全院干警要深刻领会县委全会精神,将工作重心与县委全局工作紧密结合,提早规划,做好打算,将法院审执工作、队伍建设与“领导干部大下乡”活动有机结合,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在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积极听取农户的要求与呼声,及时反馈农户意见,从多角度、多渠道延伸法律服务,提供有效 的司法保障,将包乡工作做在前,服务工作落到实,确保活动取得成效。2月13日,副院长赵树野参加包乡小组工作会议,确定该院院长及三名副院长为包乡工作包扶村屯干部,由院长姜喜范与副院长赵树野包扶联兴乡银河村,副院长付国华、张春娟包扶联兴乡新革村。会议决定后,2月15日,该院四名院长分别下到包扶村屯进行工作对接,积极建立联络方式,初步了解包扶村屯的自然情况及当前需要帮助解决的事项。

    二、法庭就近包扶,包扶村屯所在地法庭作为包扶村屯协包单位。活动开展之际,该院按照辖区管辖了解情况翔实,便于包扶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将该院多宝山法庭、新胜法庭两个法庭列入到包扶责任单位中来。该院两个法庭积极参加包扶工作,结合庭审工作开展,接触诉讼当事人及其村屯人员较为便利及范围内较宽的工作实际,于庭审前后空闲时间、向当事人送达、接待诉讼当事人等有利时机,积极主动向包扶村民及辖区村民宣传县委全会精神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引导农民群众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帮助农户解决实际问题。2月20日,多宝山法庭与新胜法庭分别派出该庭辖区审执人员与该院包乡干部一同参加了县委组织的全县“领导干部大下乡”活动包乡干部培训会及包乡小组工作会议。

    三、全员共同包扶,相关庭科积极投身包扶工作,多方筹划解决实际困难。包扶工作中,该院包扶领导认真查找包扶村屯的实际困难,依托单位部门职能,多方筹划,力促切实解决包扶村屯的实际问题。3月9日,该院长副院长付国华、张春娟与包扶的联兴乡乡长李忠贵等其他乡干部及包扶村屯联兴乡新革村进行座谈,座谈中新革村书记吕忠彦提出,春耕生产在际,因农户贷款困难,要求法院协调能否为农户争取贷款事宜。座谈会后,结合该院民二庭与县农行工作往来较多、关系较为密切的实情,3月12日,副院长付国华与民二庭庭长徐德海积极联系县农行,与农行副行长刘鹏飞座谈,沟通协调为农户贷款事宜,刘鹏飞表示,在认真履贷款程序的基础上,只要农户符合贷款条件,农行方面一定会尽最大力量为新革村村民提供贷款,保证春耕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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