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当场履行化纠纷 诉前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05-01 20:01:23



   近日,嫩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据悉,被告田某将一门市出租给原告张某,该门市因恢复房屋性质变成了普通居住用房,因涉案房屋尚未完成交接,田某也已丧失按合同向张某交付门面房的履约能力,因此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张某要求双方解除合同,但田某却拒绝退还全部费用。

   调解员王丹丹在了解基本案情后,为了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解员王丹丹组织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王丹丹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积极主动地搭起矛盾双方沟通的桥梁,一遍又一遍的为当事人梳理矛盾,从法律角度进行劝说和引导。经过一个小时的沟通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田某当场履行拖欠的全部费用,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起租赁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嫩江市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工作,主动延伸到诉前、深化到诉中、拓展到诉后,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减轻审执压力,真正实现“案了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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