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嫩江法院科洛法庭庭长孙晓伟前往塔溪乡妥善处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据悉,被告李某于2018年在原告项某经营的农资商店购买农药产品共计6930元,因当时被告暂无资金给付便为原告出具借据一张,多年来原告一直索要货款被告均未给付,遂起诉至嫩江法院。承办人孙晓伟在受理此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并前往当事人家中,了解案件的缘由始末,找准调解突破口,耐心释法明理,经过承办人孙晓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李某当场给付原告项某农药款,原告收到欠款后撤诉。
嫩江市法院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忧,在处理案件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