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简案快审 减少当事人诉累

  发布时间:2021-08-02 16:26:33



    原告师某与被告于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两人婚后生育一个女孩师某某。6年前,两人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由原告抚养。为了方便孩子上学,原、被告协议变更师某某抚养权为由被告抚养,师某某亦同意由被告抚养。原告从外地赶来,希望案件能够尽快得到处理。法官助理张晗了解案情后,迅速查看了案件资料,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调解,该案件在立案当天得到圆满解决。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嫩江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最大程度的便民、利民,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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