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法院2021年7月份全省法院“当事人评价法院质效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中,嫩江法院在全省基层法院中排名第12位,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
8月13日上午,黑河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系统”应用情况推进会议,闫永恒代表嫩江法院作了情况汇报。
据介绍,全省法院正式启动当事人评价工作后,嫩江法院成立当事人评价工作推进小组,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开展相关培训,层层压实落靠责任,截止到7月末,累计完成当事人评价1050件,7月份当事人评价率为76.7%,满意度99.77%;针对来院当事人不会下载移动微法院和下载成功率不高的问题,强化指导服务,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面对面指导当事人下载移动微法院,介绍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系统使用方法,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单,随相关诉讼材料一同发放,在嫩江法院微信公众号持续置顶推送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系统操作指南,提升公众知晓度,引导案件当事人主动开展评价;加强对各业务部门、员额法官开展当事人评价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将当事人评价与判后答疑工作有机结合,规范法官接待态度和行为。
闫永恒表示,下步工作中,嫩江法院将以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为抓手,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大对诉讼参与人注册移动微法院和开展评价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当事人评价参与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嫩江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