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 嫩江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白志主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树野发布嫩江市法院服务疫情防控和保障审执工作有序运行具体举措。
以“五关”为抓手,服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一是严肃思想“总开关”。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上来,强化组织领导,下发《关于调整嫩江市人民法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嫩江市人民法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组建指挥部的通知》,紧急动员、紧急行动起来,全面严起来、紧起来,从常态化转入应急状态。
二是严把安检“入门关”。在常规安检的基础上,落实防疫“三宝”,做好来院人员“扫三码、测温、戴口罩”工作,早晚高峰视情况拉警戒线,在安检通道外提示全程戴口罩,来院人员保持一米距离。进入安检通道限流5人,禁止人员聚集,对照中高风险地区表,做好庭审当事人来源地排查。
三是严格消杀“安全关”。对办公楼及派出法庭的办公区、审判法庭、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消杀工作,早中晚进行三次通风、三次消毒,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对门把手、接待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消毒液擦拭,确保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四是严控人员“出行关”。通过人脸扫描、写实系统等联合考勤方式,加强干警日常管理,精准掌握干警活动轨迹。建议干警非必须不出市,减少人员流动,办案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降低感染及传播风险。严格落实与中、高风险区相关人员接触干警核酸检测,配合社区进行居家隔离。
五是严筑宣传“防护关”。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普及防护知识,引导群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及时规范上报疫情防控日报告、周报告、月报告及《国内疫情发生地抵返我市人员情况整合排查表》等,提醒督促从风险地区抵返干警主动报告、检测、隔离,自觉配合防疫工作。
优先线上办理事项,保障审执工作有序运行。
积极引导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到法院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黑龙江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办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交费、阅卷、诉前调解、申请保全等诉讼事务,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采取“云间”庭审线上审理或延期审理,提倡所有当事人尽量选择电子送达方式接收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建议旁听人员优先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案件审理情况。加大网络查控力度,充分运用财产查控系统功能、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的等强制措施,提高执行效率。今年以来,网上立案1534件,线上调解254件,云间庭审125件,跨域立案24件,网络查控1339次、扣划2586.52万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72人,限制高消费15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