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嫩江法院组织召开部门负责人以上会议,传达落实市中院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百日攻坚”活动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姜喜范主持,副院长及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副院长张春娟传达了市中院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以及中院执行局局长王淑华关于执行工作开展所作的具体部署,宣读了市中院院长刘锁星所作的《扎实服务、通力合作,亮剑涉金融案件维权攻坚战》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目前我院涉金融案件的审执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方向进行了安排布置。
随后参会人员就如何贯彻实施此次“百日攻坚”专项活动进行了讨论发言,对本院立案、诉讼、执行各环节中的涉金融案件进一步进行梳理归纳,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同时结合本院实际,确定了此次活动的组织机构及相关成员,研究制定了“百日攻坚”活动方案。
院党组书记、院长姜喜范在会上作了讲话,对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市中院会议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活动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专项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二是明确各部门责任。要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连续性,立案环节要争取优先、快捷,审理过程要做到优质、高效,执行措施要依法用足用全,防止立审执脱节,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三是灵活采取措施。要加强与上级法院、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行合力。要提高执行艺术,针对案件具体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以达到最佳的执行效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及时发布和上报专项活动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同时,通过舆论督促执行,以提高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和执行到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