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不偿还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02-24 16:19:06




    近日,嫩江市法院利用远程提升设备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悉,2015年11月,原告张某将其收购的芸豆下料出售给被告王某,王某先将芸豆拉走,货款合计28万元。张某曾多次向王某索要货款,但王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张某无奈之下诉至嫩江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仔细研究案情,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因被告王某在齐齐哈尔市第一监狱服刑,考虑到受疫情影响无法至监狱进行会见。承办法官决定协调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远程提审设备进行案件审理。当日,法官赵君、干警张丽华清晨五点出发,全程200公里。上午上班前赶到了齐齐哈尔,利用一上午的时间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承办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释法,为双方分析利弊,最终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还款日期。中午赶到监狱时,正赶上午休时间,法官赵君则一直在外等待,直到下午王某签完调解书才踏上返程的路途。

  “我为群众办实事”从来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句沉甸甸的承诺。嫩江市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相互间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倾心倾情倾力倾智调解每一起案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最短的时间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