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嫩江市海江镇五星村五星屯的王某某年过八旬,共生育七个子女,其中三个子女没有及时全面履行赡养义务,致使王某某未能得到令她满意的赡养。一气之下,老人将三个子女诉至嫩江市人民法院,要求子女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3000元。
法官助理陈国坤认为,这样的家事纠纷,调解的效果会比判决的更好,也能在帮助他们的同时在村里引导更多家庭树立良好的家风。陈国坤考虑到老人行动不方便,于是和书记员刘立鹏一同驱车前往老人的家中对本案进行诉前调解。见到法院工作人员来到自己的家中,王某某泪流满面,不停地对讲:“我年迈多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和看护,已经没有劳动能力,还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暂时居住在二儿子家,今年冬季天冷想去市区租房生活”。然而,三个儿女各有各的理由没有对王某某的请求给予重视。
具备几十年调解经验的陈国坤把家庭矛盾产生的原因、老人的现状及几位子女的态度分别进行了梳理,准确抓取矛盾焦点,并采用“拉家常”的方式,劝导子女“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赡养老人不仅将面临乡邻的道德谴责,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陈国坤则针对王某某担心明年在城里租房赡养费不够房租儿女们不给钱的“心结”进行疏解。告诉王某某明年可以安心到城里租楼房,如果子女不给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增加赡养费。
通过当面劝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逐渐得到修复,王某某与参与调解的子女最终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身在外地的子女也认可协议内容,王某某高兴的在撤诉申请上签字确认。一件因为赡养费而引发的纠纷就这样化解于无形。
近年来,嫩江市人民法院意识到传承经验是提升基层人民法庭司法能力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贯彻“以老带新、传承经验、双向成长”的理念。一方面以深入田间地头为民化解纠纷为契机,用生动鲜活的实践案例,带动青年干警的快速成长。另一方面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升群众的司法满意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