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黑河市“强纪律 转作风 抓落实 促发展”专题教育,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意见》,快速响应省法院“全面工作创一流、重点工作争先进”号召,科学谋划执行规范体系建设,探索专类型、专区域、专事务,“三专”集约模式,实现人案配比最佳配置,促进工作质效快速提升。
一、专类型集约,组建专案小组确保成效显著。集中同质化项目,确立术业专攻执行理念,优化“1+2+2”办案模式,即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突出法官的核心主导作用,组建财产刑专案组、金融机构专案组、国资财产专案组、财产拍卖处置专案组等,促使执行工作专业性更强、团队效应更加明显、工作推进更加快速。
二、专区域集约,培育资源优势助力高效、联动。将辖区内四个法庭中伊拉哈、新胜法庭作试点,派驻执行员的执行工作新模式,试行“1+1+1”模式的执行团队,即1名法官+1名书记员+1司法警察,提升驻庭执行人员积极深入基层、构建良好群众基础意识,多方了解、采集被执行人行动轨迹、生活背景、社会关系、收入来源、家庭关系等诸多信息,提高“查人找物”精准度,实现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协同优势,综合运用诉讼保全、判前财产调查、判后风险告知、执前督促等措施,推动生效案件自动履行和执行案件失信惩戒联动循环。
三、专事务集约,清晰职责分工提升运转效率。打造执行集约送达团队,组建送达事务内外勤组,执行内勤组即执行事务中心,专人开展线上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执行外勤组即新成立的集约送达组,开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配备专用车辆,全流程专人负责执行保全案件和异地法院委托等工作。嫩江法院自今年1月份成立执行集约送达团队以来,执行事务中心电子送达56人次,邮寄送达106人次;集约送达组执保案件送达32人次,执行委托送达9人次,送达其他民商事案件文书送达89人次。通过合理调配,将执行内外勤工作紧密结合,将执行外勤与民商事案件送达紧密结合,有效的解决了分散式送达方式的弊端,通过明确送达组工作职责与范围、规范送达流程与方法,形成分区域全覆盖高运转的送达新格局。
建立“三专”集约执行工作机制是嫩江市法院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的积极探索、自我革新,实现了司法资源的集约管理,有效提升了嫩江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规范了执行程序,今后,嫩江市法院将继续探索、不断完善集约执行机制,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