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集约执行新模式 法庭作用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2-03-11 09:11:32






    嫩江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意见》,响应省法院“全面工作创一流、重点工作争先进”号召,深入推进黑河市“强纪律 转作风 抓落实 促发展”专题教育,积极推进执行规范体系建设,探索集约执行新模式,实行派驻法庭区域集约执行。

    嫩江市法院伊拉哈法庭作为试点法庭,积极发挥法庭执行前沿职能,按照院内制定的集约分段执行工作整体部署,形成1名法官+1名执行员+1名法警的执行办案团队。2021年11月份至2022年3月期间,伊拉哈法庭配合开展镇村“三资”清理工作,其中部分债务、土地承包纠纷启动司法程序,受理的辖区内涉农村“三资”案件24件,11件因自动履行、达成和解、撤回诉讼以外,其余13起以调解、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都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庭联系沟通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村“两委”召开联席会议,掌握被告财产线索,同时做好法律宣传,开展订制式精准普法,牵头建立三级联动协调机制,为执前和解、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促成执前和解8件、主动履行4件,19万涉案金额履行到位。

    派驻法庭区域集约执行模式,利用法庭辖区内具有办公场所的地利优势,深入村、屯,积极了解和采集被执行人行动轨迹、生活背景、财产状况、家庭关系等,主动采取到期催告、督促履行、执前和解等集约执行工作方式,发挥法庭对辖区“人熟”“地熟”,与辖区党委政府、各派驻部门配合得当的优势,在高效审理案件的同时,不断提升案件自动履行率,实现案件就地审理、就地执行,建立“案结事了”的最佳捷径,积极实现在诉讼中解决矛盾、在强制执行前履行义务,节省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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