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迟到“烦心” 法院执行“暖心”

  发布时间:2022-03-25 15:15:55



  “谢谢法官,替我要回了这5万元钱,了结了我二十几年的心愿……”日前,在嫩江法院执行局接待室,一名当事人手拿锦旗,申请人金某对法院成功执结的这起跨度二十几年的老案表示感谢,对法律有效维权的威慑力连连称赞。 

    事情追溯到2001年,金某与袁某签订劳务合同,金某为袁某开发的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袁某因盖楼资金周转困难无钱支付,故给金某出具5万欠据一份,约定工程全部验收完毕后给付。可等工程完工后,因该工程审批环节出现问题,再加上资金不足,该工程未全部完工,袁某也去向不明,可这个欠条成了白纸一张,无处索要。无奈之下,金某只能将袁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袁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同年8月,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受当时办案条件限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找不到被执行人下落,也查不到被执行人财产,不得不依法将该案作程序终结。

    随着时间的推移,申请人金某几乎对追回债款失去了希望,但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关注和查找财产线索的工作也从未停止。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今年1月,法院对该案恢复了执行程序,二十年的坚守终于迎来了转机,执行员张万春通过网上查控系统得知袁某在辽宁新民经营起了一家水果店,于是委托当地法院对袁某进行调查。果不其然,委托法院法官在新民某水果店找到了正在装卸水果的袁某,要求袁某立即与委托法院法官联系,否则法院会将该店依法查封。 

    迫于压力,第二天,袁某将电话打到了办案人员的手中,吞吞吐吐地说道:“法官,你是为了老金的案子找我了吧。这二十年来,因索要欠款的人太多,再加上身体有病,我一直躲躲藏藏,没有一个晚上是心安的。”张万春听出了袁某的悔意,情理兼顾地从人情道义应偿还债款到规避执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向其讲明利害关系,希望袁某能够及时给付这笔债款。张万春说完,袁某开始倒起了苦水:“法官,不是我不还钱,这些年为了给自己看病,花尽了全部积蓄,只不过我现在生意刚起步,也没啥存款,您让我一下子拿出这笔钱也确实困难,不过我会尽量去凑,如果老金能放弃利息的话,我把本金给上,在周五之前把钱送到嫩江法院。” 

    鉴于袁某诚恳的态度,当天张万春拨通了申请人金某的电话,将袁某的基本经济情况及周五还款的意愿告知金某。申请人金某也通情达理,主动提出放弃利息,收取5万元本金。 

    几天后,袁某将债款5万元打入法院账户,并在电话中一个劲地说着“对不起,让你们法院法官费心了。”看到二十二年的老案子顺利执结,执行法官也松了一口气。

    司法为民守初心,公正司法担使命。嫩江市法院将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进一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成效,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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