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之际
嫩江市人民法院
又收到锦旗啦!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锦旗背后的“故事”
经了解,被执行人某牧业有限公司是嫩江市招商企业,发展大型牧业。2016年,申请人赵某与被执行人某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青贮玉米种植、养殖回收合同,事后,申请人向被执行人输送大量青贮玉米食料价款39.7万,当时未支付给申请人。
2018年9月10日,申请人向嫩江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尚欠青贮食料款397475.00元。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确立了还款日期和方式,由于资金短缺,未及时支付给申请人。
2018年11月7日,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疫情爆发,人物都不得进出流动,该企业处于歇业状态。嫩江市法院为了企业发展,多次与被执行人协商,并达成了执行和解,经被执行人融资,多渠道寻找牛源,引进技术,于2021年10月,被执行人企业正式恢复运营。2022年3月23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被执行公司法人将32万元现金转到申请人账户上,对申请人的包容和理解表示感谢,双方当事人握手拥抱,第一笔债权得以实现。
“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嫩江市法院全体干警坚持司法为民守初心,公正执法永向前,始终关注个体、民营企业发展,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张弛有度、刚柔并济,依法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包容、理解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道路上永不止步,用心用情将申请人的债权变成真金白银回到手中。同时,不断增强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将司法职能与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开好“营商环境”之花,结“企业发展”之果,让人民群众和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