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嫩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指标质效,以实际行动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近日,嫩江法院召开办理破产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闫永恒主持会议并讲话,办理破产工作专班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专职审委、民二庭庭长杨艳红介绍了办理破产指标考核内容、考评标准,分析嫩江法院办理破产指标目前存在的差距,并对下一步办理破产工作重点任务进行梳理,就案件审理情况、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思路、下步工作计划进行交流。
闫永恒要求,要高度重视,把清理破产案件纳入重要日程。要深刻认识到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有着重要意义。在全省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办理破产是法院牵头的重要指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破产审判工作,掌握案件情况,推进破产案件的审理。要理清头绪,找准工作的重心和难点,按照任务分解台账对标对表、能抓紧抓。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要逐案列出结案计划,形成工作报告,就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得到理解、支持与配合,确保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有序运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嫩江法院将继续树立“用优良作风为审判保驾护航,用法律知识优化营商环境”理念,以破解破产审判工作难题为重点,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进一步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主体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嫩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