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法院发出首份“要素式”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2-05-13 16:59:29



    5月13日,嫩江市人民法院发出了首份“要素式”判决书。这一裁判文书的发出,标志着嫩江市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取得新成效。

    据悉,2020年11月30日被告张某某以养牛种地缺少资金在原告田某某处借款269500元,后经田某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嫩江市人民法院。 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速裁法官首试 “要素式文书”,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要素式判决书不但能够快速制作、快速宣判,而且以要素式的结构使当事人能够看得懂,满足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在庭前准备阶段,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就案件事实、主张金额等要素填表,固定无争议要素,总结争议焦点,适时进行庭前调解。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双方填写的要素表,迅速抓住庭审要点,对于当事人无争议的要素直接予以确认,对于有争议的要素进行审理。庭审活动重点明确,思路清晰,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对庭审活动的深度参与,明显提高了审判效率。本需要一两个小时的庭审仅用了不到半个小时便顺利结束,整个庭审程序快速高效,实现了标准化解纷、简案快审、类案专审,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同时又将法官从繁重的庭审和文书制作工作中解放了出来,当事人纷纷为法院办案质量和效率点赞。

    为应对案多人少的压力、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适应司法改革新需求,嫩江市人民法院积极加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探索工作,针对审判周期长、裁判文书繁冗的特点,开始试行要素式审判。下一步,嫩江法院将进一步扩大要素式审判适用力度及范围,指导当事人填写《庭审要素表》,确定争议要素,缩小争议焦点范围,将双方争议要素作为庭审重点,简化庭审流程、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简案快审,减轻当事人诉累,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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