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嫩江县多宝山镇某村麻将馆老板李福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嫩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2年1月28日晚,李福在自家经营的麻将馆内与张国、张刚、张强三兄弟(均另案处理)因琐事发生争执并厮打,兄弟三人先后将屋内三台麻将机及窗户砸坏,并用板凳将李福及其妻子打伤,后将李福带到多宝山镇医院进行包扎。在准备包扎过程中,心里觉得吃亏了的李福怒气未消,与张国三兄弟在医院走廊内再次发生厮打,厮打中李福持刀先后将张国、张强二人捅伤。经法医鉴定,张国之损伤构成重伤,张强之损伤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李福主动投案自首,并能积极赔偿经济损失,故给予从轻处罚并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