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执行合同专班工作要求,近日,嫩江市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闫永恒主持,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专班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陶卫松对嫩江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分析现阶段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达标情况,从数据指标完成情况、非数据指标完成情况、日常工作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汇报。
闫永恒对下一步开展好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提升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情亲自推动、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办,切实担负起自身工作职责。
二要提高创新意识。认真研读市中院传达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专班1-5月工作情况通报,认真研究各项指标,找准差距不足。对关键指标、重点环节、重要事项,进一步完善机制,注重内涵挖潜,发挥自身优势。
三要加强工作指引。按照市中院优化营商环境专班任务系统的填报要求,对工作进行重新梳理,规范上报材料,按照要求时限,高标准完成每月报送材料工作,存在报送材料不及时、不合格等问题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整改,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