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起纠纷 温情调解护亲情

  发布时间:2022-06-21 15:43:15



    近日,嫩江市人民法院多宝山法庭受理了一起农村土地纠纷案件,该案原、被告既是同村村民,又是亲戚关系。

    在黑龙江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原告分得村集体承包田13.9亩,在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前,原告的丈夫去世了,原告的13.9亩土地一直由其丈夫的弟弟耕种至今,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案涉土地,被告一直推脱。

    该案承办法官赵力了解相关案情后,认为此案必须要以调解方式结案,这样既能化解纠纷,又能解决双方家庭的内部矛盾,同时又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至此,赵力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小到动之以情,大到动之以理,在情理及法理的双重解释下,极力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最终促成了该案的和平解决,达到了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嫩江市人民法院多宝山法庭积极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贴近人民群众的作用,准确把握人民群众诉求,积极倾听人民群众呼声。人民法庭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积极践行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