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利剑守护碧水蓝天!嫩江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2-06-30 17:06:04





    2022年6月30日,嫩江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并举行揭牌仪式。嫩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传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邱军,市政协副主席马会,以及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单位领导应邀出席仪式,嫩江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铁主持仪式,部门负责人参加。

    现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传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邱军,市政协副主席马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永恒,共同为嫩江市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揭牌。

    嫩江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抓手,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充分发挥行政审判预防和监督功能,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开展破坏环境资源行为案件非诉审查;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用法治为嫩江生态文明建设护航。

    嫩江市法院积极探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归口模式,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关系,严厉打击非法占用黑土耕地、毁林毁草、盗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建嫩江林区、垦区、矿区、“一江六河”丰富自然资源地域生态良好环境,推进嫩江重点环境问题整治、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在服务保障“绿色龙江”建设上作出新实践。

    闫永恒在致辞中表示,嫩江市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后,将在上级法院和市委的带领下,把环境资源法庭建设与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争先创优年、案件质量提升年深度融合,用好“驿法解纷”诉前调解室、“法润嫩江”四重奏计划、“五集六段三分流”执行机制司法服务品牌,进一步健全审判组织体系、完善归口审理模式,为奋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法治、美丽现代化新嫩江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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