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份开始,嫩江县法院立案庭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大力开展诉前调解、速裁审判工作。6月至10月,适用速裁方式结案103件,其中调解结案85件,裁定撤诉结案18件。
一是专人负责速裁工作,并设有调解室,制作调解协议的样本,并将诉前调解、速裁审判流程公式上墙,方便诉讼当事人;二是对于在立案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到庭,诉讼争议不大,并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解的案件,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结案、当日下发法律文书;三是对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告知原告可以申请诉前调解,经同意后,通知被告到庭进行调解,运用“面对面、背对背”、电话沟通等调解方式,将绝大部分案件能够以速裁方式结案;四是对于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对能够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的,均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先行对案件进行调解,极大的缩短了案件审限,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