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和谐的一家人
却因继承纠纷发生激烈争吵
在嫩江市人民法院
立案庭员额法官赵君的耐心调解下
一起持续多年的继承纠纷案件
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遗产分割纠纷起 家庭矛盾再升级
原告于某芹与被继承人陈某祥系夫妻关系,被告陈某奇系陈某祥长子,陈某奇与原告于某芹系继母与继子关系,被告陈某梅、陈某东(于2022年7月25日死亡,无子女)系原告于某芹的女儿和儿子,陈某梅、陈某东与陈某祥系继父与继子女关系。
2015年6月5日,被继承人陈某祥因病去世,留有位于嫩江市公园道小区的楼房一套未进行遗产分割,原、被告双方因该房屋的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多次协商无果。现原告于某芹要求对该遗产进行分割,故诉至法院,要求与三被告按遗产继承所占份额进行分割。
法官调解解民忧 理法兼顾促和谐
承办法官赵君考虑到该案为继承纠纷,当事人之间都是至亲之人,均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且没有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所争执的焦点就是该房屋的潜在商业价值以及谁最终占有使用该房屋的问题。鉴于此,承办法官赵君分别与原告于某芹的代理人、被告陈某奇的代理人、被告陈某东、陈某梅进行了电话、短信以及微信沟通,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以及各方对该纠纷的处理意见,做到心中有数。
该案庭审可谓一波三折,第一次确定庭审时间后,被告陈某东,于2022年7月25日因病死亡,原告于某芹因此要求调整时间。赵君法官觉得该理由成立,遂对庭审时间进行调整。待临近开庭时,原告于某芹因心脑血管疾病入院治疗,庭审时间再次后延,重新确定庭审时间为9月13日。
厘清根源化积怨 握手言和续亲情
在这一段时间里,赵君法官并没有将卷宗置于案头而不顾,而是利用该段时间分别与当事人多次进行沟通,为他们答疑解惑,情法并施,耐心细致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调解打下坚实基础。待到开庭时,各方当事人仍有分歧,赵君法官决定先开庭审理,让当事人明白案情及证据提交情况。随着庭审进行到法庭调查阶段后期,案情已经明朗,各方的分歧逐步缩小。见此情形,赵君法官觉得时机已经成熟,再次组织各方进行调解,最终大家形成一致意见。
原告于某芹于2022年8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被告陈某奇补偿金50000元,被告陈某奇、陈某梅自愿放弃被继承人案涉房屋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的房屋归原告于某芹所有。原告于某芹当庭支付补偿金50000元。
一起本来分歧较大的继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各方握手言和,亲情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