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解民忧 服务群众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2-12-14 10:23:26




    穿过蜿蜒的道路、雪白的大地,嫩江市法院伊拉哈法庭干警带着国徽,来到当事人家门口,对受理古城村胡某某诉姜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开庭审理。

    原、被告双方均是伊拉哈镇古城村村民,原告胡某某和被告姜某某系地邻,胡某某耕种的人口地自2020年就少了一根垄(0.62米宽,1188米长),胡某某向古城村村委会反映此事,经村委会实地测量,胡某某家的地少一根垄,姜某某土地西侧地邻刘某某家土地多一根垄,经村委会调解,2020年刘某某给姜某某一根垄,姜某某给胡某某一根垄土地。2020年和2021年刘某某没有给姜某某串地,姜某某也没有给胡某某串出一根垄的土地。

    2022年春季,经古城村村委会再次测量,胡某某少的一根垄土地还在村民刘某某家的土地中,村委会当场让刘、姜二人串地,并划定了界限。2022年春季胡某某按村委会划定的土地界限播种了玉米,秋收时姜某某将原告胡某某播种的一根垄玉米收割,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起诉到人民法院。

    主审法官高云松进行了庭前调解,双方各执一词,对土地权属、位置、损失的数额均分歧较大,未能达成统一的意见。主审法官找到村干部详细了解测量土地经过、双方土地数量、土地产量,以及村干部对双方争议土地的调解经过后,告知原告胡某某不应当单独起诉姜某某,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侵权主体不是姜某某,姜某某只是协助串地的“第三人”地邻,胡某某应当对侵权行为人刘某某进行诉讼。

    原告胡某某说:“高法官,我只是一个农民,根本不懂什么法,你今天给我解释了一下我就明白了,这个案子我起诉的不对我再重新起诉,我这身体行动也不方便,感谢你们在这个大雪天从市里来这开庭。”

    被告姜某某说:“高法官,他天天跟我要地,我都跟他说了地不在我这,在刘某某的地里,今天你跟他说明白了,也解决了我的麻烦,他再起诉我可以给他当证人,也可以协助他把这一根垄串回来。”

    从2022年年初开始,伊拉哈法庭发挥派驻法庭的优势,在本辖区每月开展巡回审判3次,对偏远村屯、行动不便的诉讼当事人采取“就近开庭 上门调解”极大的方便了诉讼当事人,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在身边,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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