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人民法院召开聘用制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03-03 14:14:53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聘用人员管理,提高聘用人员综合素质,为法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3月2日,嫩江市人民法院召开聘用制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白志主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铁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聘用制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嫩江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考核办法》,并从考核方式、考核项目、考核结果应用等重点方面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工作标准、流程和纪律。

    会议对全体聘用制人员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聘用制人员队伍是一支有朝气、有热情、能干事的队伍,为法院审判执行、后勤保障等方面付出了努力,已经成为法院各项工作开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工作意识、责任意识、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会议强调,一要做到“十个比与不比”。比奋斗,不比享乐;比奉献,不比索取;比本事,不比运气;比务实,不比虚名;比恒心,不比决心;比老实,不比投机;比俭朴,不比奢华;比思想提升,不比肩章差异;比行稳致远,不比快跑高飞;比努力背影,不比家庭背景。二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活动,加强学习主动性,勤学法律知识、司法礼仪、摄像摄影知识,不断提高司法辅助能力、后勤服务能力和宣传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三要增强服务意识。严格遵守考勤纪律规定,规范自身言行,接待当事人要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充分释疑解惑,力争将“精准、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宗旨落到实处。四要鼓足工作干劲。以先进模范为标杆,肯学肯干肯钻研,做到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在工作中提升价值、增进才干,在各个阶段的审判执行攻坚中全力以赴,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五要坚持律己正身。要秉公办事,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严守审判执行办案程序和规范,加强保密意识和廉政意识,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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