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执行“严”当头 百姓生活“安”无忧——嫩江市法院执行“2023雷霆行动”重拳出击 首战告捷!

  发布时间:2023-03-21 12:29:00





    3月17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品牌“雷霆2023”执行行动正式启动。嫩江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院执行干警,按照省法院指示开展“雷霆行动”。

    (一)

    被执行人刘某某,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均系被执行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传唤,但拒不到法院履行给付义务。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往被执行人刘某某所居住小区,将其拘传到法院,被执行人刘某某态度嚣张,拒不履行义务,故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15日。

    (二)

    被执行人单某、单某某,因身体权纠纷,被判决赔偿申请人赔偿款,二被执行人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故申请人袁某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人员多次传唤,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在二被执行人归家的途中,将二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要求按照判决书规定给付申请人赔偿款,二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当场将全部赔偿款给付申请人。

    (三)

    被执行人王某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被法院依法判决给付申请人殷某某土地承包款,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有土地可供执行,故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某传唤到法院,要求其履行给付义务,并告知其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拒不履行义务,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被执行人王某某迫于执行压力,当场给付申请人全部土地承包款。

    (四)

    被执行人刘某某因身体权纠纷,被判决赔偿申请人刘某赔偿款。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某拒不履行义务,经办案人了解,被执行人刘某某在嫩江某工地施工,办案人员立即到其施工所在地将其带回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某当场给付申请人赔偿款,该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全省“雷霆行动”首日,嫩江市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人,拘传3人,传唤1人,执行完毕4件,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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