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嫩江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案情回顾
王某某与郭某某经人介绍相识,于婚后生育两个女儿。由于家庭琐事两人意见不一,导致争吵升级,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与郭某某离婚。
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与王某某、郭某某进行耐心交谈。双方表示,对离婚事宜的细节已经谈好,两个女儿均由王某某抚养,郭某某每月给付高额的抚养费。
因双方协商的抚养费过高,考虑到抚养费的履行给付问题,承办法官多次对王某某与郭某某进行调解并希望王某某与郭某某能够考虑到昔日的缘分给彼此一个机会,给这个家庭一个机会。最后,王某某与郭某某表示暂时不解除婚姻关系并撤回起诉。
事后,王某某与郭某某为承办法官送来一面锦旗,锦旗上面写着:“办利民之事 怀爱民之心”。
这面锦旗是对承办法官工作的一份认可,更是对工作的一份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尽心尽力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解决化解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秉着当事人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以一颗爱民之心,做好利民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