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全员学习,实现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双提升,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能力,嫩江法院深化周五学习日制度。
2013年3月15日下午,嫩江法院于五楼会议室,开展业务学习。本次学习要求院内干警全员参加,以文件宣读方式学习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26号《关于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2013]27号《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2013]28号《关于适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若干问题的解答》、[2013]29号《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四个解答全文。
按照2013年培训、学习规划,嫩江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行周五学习日制度,采取院内干警“互讲互学共提高”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安排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内容,促进嫩江法院干警队伍整体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