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2022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其中,嫩江市人民法院团委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称号。
嫩江市人民法院团委共有团员19人,团干部7人,35岁以下青年84人,曾荣获“嫩江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黑河市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
一、实施“青春铸魂”思想引领行动,吹响凝聚青年集结号
嫩江市人民法院团委牢固树立“抓思想政治引领”的责任意识,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根铸魂、启智润心。
(一)深耕主业责任田。围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我心向党,初心永挚”等主题开展一系列的团课学习40余次,青年干警的思想觉悟、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做精“青年学习社”。以党建带团建,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实现35岁以下团员青年理论学习全覆盖。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共青团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通过导师专题宣讲、党委书记讲党课等方式扎实理论学习。2020年至今团员青年撰写心得体会369篇,参与线上学习万余次。
(三)弘扬青年好声音。鲜明选人导向,提拔、任用优秀团干部7名。制定干警先优培养计划,选树以“优秀机关工匠”祁彦刚、“优秀政法干警”田波等人为代表先进典型,以“关键少数”带“绝大多数”,逐渐形成团员青年向榜样看齐的良好氛围。2020年至今激励全院10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7名青年干警晋升员额法官。
二、实施“青春实干”岗位建功行动,唱好服务大局主旋律
嫩江市人民法院团委充分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立足法院职责定位,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法院力量。
(一)开展多种活动,迸发组织活力。团员青年成立“驿法乐队”“驿法之声”“驿法书苑”等各类社团、兴趣小组8个。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重大历史、演讲比赛等各类主题活动,多维度提升文化素养、激发争先热情、凝聚干事合力。
(二)强化创新意识,优化司法服务。团员青年充分发挥干事创业热情,经过调研、设计,形成“驿法红帆”党建引领,在司法服务全过程、全方位、多视角争先创优的工作思路。2022年打造的“驿法解纷”诉前调解室无讼无收费化解纠纷1012件。创建的“最强辅助”模式运行以来审判质效加速提升,平均案件审理时长降至11.02天,在全省法院遥遥领先。团员青年不断创新延伸司法触角,为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的好,有情怀的司法服务。
(三)迅速组织动员,投身志愿服务。完善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先后开展“学雷锋”“敬老行”、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提供志愿服务10万余人次。疫情期间,80余名青年下沉参与核酸检测、卡口值守、道路巡逻,服务时间超千小时,展现出团员青年勇于担当、共克时艰的精神风貌。疫情期间全院共有12名团员青年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表达向党靠拢听党指挥的坚定决心。
三、实施“青春担当”改革深化行动,谱写从严治团新篇章
嫩江市人民法院团委以帮助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实现青年现实需求为路径,搭建平台,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青年基础。
(一)建好阵地激励带团。2023年,在团市委的指导下,圆满完成团委换届选举,团支部建设更标准化、规范化。发展青年预备党员3名、入党积极分子11名,后备力量不断充实,队伍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二)完善机制改革强团。充分利用“一人双岗、互为导师”培养模式,激发青年建功热情。发挥传帮带作用,释放老中青“1+1+1>3”的叠加效应。严格推优入党工作,推荐思想政治先进,理论水平较高,发挥先进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储备人才,向党组织推介。
(三)转变作风规范管团。利用理论学习契机,多次组织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密切关注团员青年学习、思想、工作动态。累计解决团员青年工作生活学习中存在的问题53个,团员青年未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嫩江法院团委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带领团员青年砥砺奋发、锐意进取,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司法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