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嫩江法院“驿法解纷”诉前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系朋友关系,徐某在2015年1月2日向张某借款共计20000元。张某多次向徐某催要借款未果,徐某便于2023年1月2日向张某重新出具借条并约定还款期限为2023年4月25日,借款到期后,徐某仍未返还借款,张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朋友关系,如果处理不当的话可能会伤了彼此之间的情谊,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后决定先进行诉前调解,便将案件委派至“驿法解纷”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收到案件后,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进行调解,由于双方矛盾较为激烈,调解员先从法理方面进行劝导,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情绪逐渐平复下来。随后,调解员便以朋友关系作为切入点,打消双方的顾虑,让他们意识到钱虽重要但并不能将感情、友谊作为金钱来衡量。最后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徐某于5月15日前将借款给付完毕。
诉前调解具有高效便捷、成本低廉、节约司法资源等优势,同时还能节省诉讼时间和成本。嫩江法院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理念,从完善机制、加强培训、细化制度等方面入手,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专职调解员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积极将诉前调解与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程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将“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延伸至诉前环节,构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积极构建新型诉调关系,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