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与嫩江民政局举行适用《离婚证明书》签约仪式

  发布时间:2023-05-29 17:10:15




    为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维护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5月29日,嫩江法院与嫩江民政局达成协议,决定对离婚案件诉讼当事人下发《离婚证明书》。党组成员、副院长陶卫松,专职审委杨艳红及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关晓辉参加仪式。

    离婚证明书是一份由法院出具的证明离婚情况的法律文书,证明当事人之间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便利当事人办理离婚后其他手续。嫩江法院自开展“家事审判改革”以来,本着“让法官多办案,让当事人少跑路”的理念,同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进程。《离婚证明书》这一创新举措,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进程的态度和决心。随着《离婚证明书》的签发,当事人可凭此向民政部门对离婚事实予以确认,改变了当初民政法院两头跑的困境。

    下一步,嫩江法院将继续秉持创新服务的理念,与嫩江市域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作,将便民服务最大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有效、严谨的司法服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