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一江水 共建手足情——司法利剑守护碧水蓝天

  发布时间:2023-06-05 13:13:51





    “嫩江”是黑龙江支流松花江的支流。发源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大兴安岭——伊勒呼里山的中段南侧,正源称南瓮河。嫩江干流流经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的交界,最后在肇源县茂兴镇当权村三岔河与松花江南源汇合为松花江,嫩江全长 1370 公里。

    6月2日,嫩江市人民法院应莫旗人民法院的邀请,与讷河市人民法院、莫旗人民法院就嫩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研讨会,嫩江市人民法院、讷河市人民法院、莫旗人民法院相关领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三家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审判工作情况,又对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办理生态环境案件遇到的疑难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嫩江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进行研讨。

    此次研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树立一江两岸三地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工作思路,全面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协作,共同建立起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

    会议最后,莫旗人民法院院长赵忠义,嫩江市人民法院院长闫永恒,讷河市人民法院院长路兴东分别作讲话,会议一致认为此次座谈会的召开有利于强化合作交流,以更高站位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以改革创新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以系统思维推动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大格局,更好守护绿水青山、促进绿色发展,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景更美、民更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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