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无情难执行 法官有情送温暖

  发布时间:2013-04-28 15:36:03


    年逾80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徐某,在电话里对副院长张春娟激动的说:“谢谢张院长,我代表全家人感谢您!”这是近日发生在嫩江法院的感人一幕。

    2007年嫩江法院受理徐某申请执行栢某交通肇事刑附民赔偿一案,被执行人栢某肇事时刚刚年满18周岁,因致徐某儿子王某死亡被处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2年被执行人栢某刑满释放后就下落不明,不知去向,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申请人徐某已84岁高龄,患有脑出血疾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直在女儿家居住,女儿与女婿均为铁路待岗工人,每月仅有最低生活费维持日常生活,徐某一家生活非常拮据。

    主管执行工作的张春娟副院长了解此案后,先后多次组织执行局干警对被执行人栢某的下落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但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虽然在法律程序上只能将此案中止执行,但张春娟副院长并没有就此放弃,专题向院长王君汇报,并得到了王君院长的大力支持与肯定后,积极同县民政局取得联系,为申请人徐某争取相关政策,以缓解生活压力。后在张院长的多次沟通、协调努力下,最终为申请人徐某办理了大病救助基金2000元,同时办理了社区失能老人救济补助款每月150元,现已全部落实到位。

    此案最终能够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认同,体现出法院工作人员在案件之外所做的各种努力,这种显著成果有效的缓解了易激化的社会矛盾的同时,也充分展现了人民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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