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多种形式强化业务学习 注重干警业务素质提升

  发布时间:2013-05-13 09:14:20


嫩江法院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民商事执行案件操作规程

    今年以来,嫩江法院多种形式强化业务学习,变枯燥为生动,变呆板为灵活,使得全院学习氛围日渐浓厚,干警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一是组织宣讲集中学。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利用周五下午一个小时时间,以文件宣读方式,集中学习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26号《关于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2013]27号《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2013]28号《关于适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若干问题的解答》、[2013]29号《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四个解答全文,最高院第四批指导性案例,分五次集中学习了《黑龙江省民商事执行案件操作规程(试行)》。积极鼓励青年干警参加司法考试,为学习提供多种方便条件,下发正式文件将学习作为一项全院工作规划布置,购买学习课件统一参学,安排专人值班播放课件及课件升级等工作,自5月6日开始至司考前夕,全院青年干警于每天晚上7时至8时半、周六周日全天于法院五楼视频会议室统一学习,培养干警积极、主动、自觉的良好学习习惯。 

    二是分散归口讨论学。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修改实施,嫩江法院各主管院长经常带领各自主管的业务庭的法官们,利用早会、周五学习日剩余时间或是全院会议之后,不定期学习本部门新颁布和修改制定的法律法规。业务庭的法官们针对在审理各类案件中发现的复杂问题、疑难情形,通过案情交流探讨、合议评议、审委会汇报讨论逐渐增强法条理解适用能力。 

    三是交流借鉴随时学。全院干警利用工作间歇之余,互相交流借鉴各自工作技能与工作经验,法官们交流案件审理心得,书记员、法警们交流案件记录、卷宗装订等工作技巧,综合口干警则通过勤问、勤学、勤实践等形式向老干警借鉴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与业务素质。 

    四是悬挂法条强化学。继续强化每日一法条悬挂学习,今年学习重点为修改变动后的民诉法与刑法诉,将法条放置考勤仪上方,旨在增强法院干警法条记忆理解,同时为来院外来人员普法,收到了较好效果。

责任编辑:于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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