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联动,下好执源治理“一盘棋”

  发布时间:2024-01-18 11:00:56






    嫩江法院坚持系统、全面、能动的现代化司法理念,将审判执行一体推进,2023年实现执行立案同比下降6.6%,执前自动履行率同比提升13.7%。

    一是审执会商,因案施策。“审判考虑执行”,2023年7月出台《嫩江市人民法院审执联动会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办法中规定,对社会关注高、人数众多的民商事系列案件、重大刑事涉财产刑案件、涉不动产、车辆交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等其他复杂案件,在达成调解协议或判决前,合议庭应主动邀请执行部门会商。实施以来,院内制发《审执联动会商工作情况通报》15期,审执联动会商36次,当庭和解主动履行121件,促成执前和解187件。

    二是审执融合,调中有执。院内多次召开会议,推行“案件调解必须融入执行”工作模式。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适时引导双方约定保证人担保,明确不按协议履行的惩罚性措施,切实提高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在裁判文书中引入“调解+督促”机制,在制作调解书时将如何履行、不按协议履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确,督促当事人按约履行。2023年以来,制发该类调解书201份,82.1%的案件在双方引入保证人担保后,促成和解。

    三是诉中提示,应保尽保。对当事人在立案前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未采取“诉前保全”的,创新设计《当事人履行能力评估表》。根据评估情况,积极引导采取“诉中保全”查封措施,及时锁定可控财产,有效防止执行成案、执行不能,降低执行难度和执行周期。实施以来,已引导诉中保全403件,督促自动履行167件。

    四是预惩告知,防治“老赖”。制发《信用惩戒预告知书》,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一并送达,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警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有效遏制失信问题发生。2023年以来,已发出《信用惩戒预告知书》163份,为自然人信用修复288件次,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修复152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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