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击规避执行 打击抗拒执行行为——嫩江市人民法院2024雷霆行动再出击 作者:杨勇 发布时间:2024-02-08 09:55:19



临近农历新年,为保障运输司机劳务费合法权益,近日,嫩江市人民法院集中为10位运输司机发放运输劳务费。
10名从事运输工作的司机,经被执行人姜某雇佣为依安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运输土和牛粪,运输工作结束后,经结算,被执行人姜某应给付杨某某等10名司机共计19万余元运输费。经本院调解,被执行人姜某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给付义务,杨某某等10名司机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姜某未按照规定时间履行给付义务,经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姜某名下银行账户。
经申请人提供线索,依法将双方传唤至法院,被执行人姜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依法对被执行人姜某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15日。在拘留期间,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办案人员驱车至依安县、五大连池市,依法调取依安县某公司转账明细及五大连池市某配货站银行流水。经与五大连池某配货站刘某某核实,刘某某向办案人员说明,该配货站的实际经营者是姜某,配货站的公章及银行账户存款都由姜某自行掌握。办案人员依法调取证据,与其亲属说明利害关系,告知其亲属,经法院调查取证,被执行人姜某将财产转移,其有能力履行给付义务,但其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如不按照法律文书规定履行义务,法院将会依法追究其拒执行为。
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其亲属将该执行案件中涉及运输费全部交到法院。该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民生案件无小事,嫩江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畅通涉民生案件,力争用最强力度、最暖温度全力保障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后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