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给付促和谐 化解矛盾暖人心 作者:李超 发布时间:2024-04-02 10:36:03


近日,嫩江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赔偿款3700元,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提升。
简要案情
2022年10月,王某驾驶牵引车在倒车时与后方停车状态的尹某驾驶的半挂车相撞,造成尹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王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尹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尹某多次找到王某协商,王某均拒绝赔偿。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车辆维修损失5900元、车辆维修停运期间损失6400元。
民一庭审判员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审判员多次电话联系王某,王某并不配合,以不在嫩江、身体不舒服无法参加庭审为由拒绝调解。审判员围绕“情”字做文章,讲法律、说情理,耐心劝导,最终王某同意来到法院处理案件。
审判员通过3轮“面对面调解”、10余次“背对背”沟通,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害得失,从车辆维修损失、车辆停运损失到赔偿款金额、付款方式,堵点一个个疏通,难点一个个攻破,耐心细致劝导说服、法理与情理双管齐下,最终双方分歧越来越小,王某的态度也逐渐转变。王某同意给付尹某3700元赔偿款,并当场履行完毕。
温馨提示
当今社会,交通流量增长,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由此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多,交通事故往往会同时涉及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现代社会,人人都会成为交通运输的参与者,交通运输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不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骑行非机动车,甚至是步行,只有切实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守法出行,才能有效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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