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六周年!嫩江法院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4-04-26 15:29:02




    为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六周年之际,嫩江市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党组成员、副院长陶卫松出席会议并讲话,政法委、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及6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人民陪审员任职通知,并为2024年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陶卫松带领全体人民陪审员,手持任命书,面向国旗,立正站姿,高举右手,握拳过肩,许下庄严承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于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范博文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人民陪审员不仅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将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时刻牢记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做好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陶卫松代表党组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祝贺,并就人民陪审员如何尽职履职,提升审判能力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做好“无袍法官”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的作用。二要加强业务学习,夯实法律素养。要学理论、学业务、知民意、懂民情,用群众的眼光看问题,用群众的智慧断案子,与法官的专业化、职业化形成优势互补,助力提升审判质效,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三要严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要严格遵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严格遵守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做到守底线、讲规矩,不徇私枉法、不贪污受贿,自觉维护司法形象。
    宣誓仪式结束后,海江法庭副庭长田波、督察室负责人赵玉蓉分别讲解了人民陪审员在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庭审纪律及相关要求。此次培训为有效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理论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陪审过程中如何规范参审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培训结束后,新选任60名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第117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家事调解室、科技法庭、执行综合事务中心、文化长廊、荣誉室等场所。讲解员向首次进入科技法庭的人民陪审员着重介绍了法庭内布局、合议庭人员的组成、参审工作流程及庭审中语音激励功能、讯飞语音转换系统、庭审直播系统等,使人民陪审员熟悉审判工作流程,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作用。
    下一步,嫩江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梯队建设,通过以庭代训、以训带学等方式不断推动陪审员实质性参与庭审工作,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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