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法院“提质增效年”活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嫩江法院民事审判质效,提高法院干警整体办案能力水平,5月10日,嫩江市人民法院开展第三期业务大讲堂活动,学习《常用民事判决主文示例》,由立案庭副庭长张莹担任主讲,全体业务部门干警参加学习。
主讲法官结合工作实际,对常用的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准合同纠纷判决主文写作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讲解。同时强调法官撰写裁判文书应当遵守法律文书规范,做到体例结构合理、语言表述规范、引用法律条文完整准确、说理清楚透彻,增强说理的针对性、透彻性,重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进行阐释,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
通过讲解,干警们认识到裁判文书是记载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的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是人民法院确定和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凭证,是法官对公平正义价值的司法表达。下一步,嫩江法院将常态化开展业务大讲堂培训活动,以“提质增效年”活动为契机,丰富讲堂内容,持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