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05-21 15:30:03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纠纷案件数量也逐步增加,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模式是有效化解金融纠纷案件必经之路。近日,嫩江法院充分运用“一中心二平台三载体”树状融合诉源治理工作模式,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在诉前。推动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为辖区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25日被告吴某某因资金需要向某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购置农具,贷款金额为200000元,签订了《个人担保借款合同》,同意以张某某名下祥泰家园2号楼某室为抵押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至2024年8月24日,还款方式采取按计划还本方式还款,并明确约定抵押人义务,贷款还款期限虽未届满,但被告吴某某未按照合同还款计划约定的时间进行还款,现已构成严重违约,对于欠款本金181323.24元及利息,经银行客户经理通过电话、短信以及上门催收拒不归还。
    该案件通过嫩江法院诉源治理指挥中心分流至“驿法解纷工作室”,“驿法解纷工作室”退休老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与被告吴某某的沟通了解到被告近两年由于承包土地收成不佳,导致还款困难。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调解员一方面积极与被告进行沟通,详细耐心解读法律法规,向其告知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危害;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劝导银行工作人员考虑被告目前确实有经济困难,希望其能调整还款方案。经过一下午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日给付欠款50000元,剩余欠款分6期履行,此次金融借款纠纷顺利、高效化解。
    下一步,嫩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加强诉源治理,为助力嫩江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秩序作出应有担当和贡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