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嫩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让群众少等待”,真正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实现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基本案情
2018年至2023年刘某某与其丈夫承包张某某的土地,每年土地承包费50000元,共计250000元。由于土地收成不好,承包费一直未给付张某某,刘某某与其丈夫给张某某出具了250000元欠条。现刘某某丈夫去世,张某某多次向刘某某索要欠款,至今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通过诉源治理指挥中心,分流至立案庭张莹法官,张莹在接收到案件材料后,秉承审慎处理的原则,与双方逐一沟通交流,讲清法理情理,并与当地镇政府、村委会积极沟通了解情况。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在多次协调处理未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决定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仍然寻找调解的可能,再次与原、被告释法明理,言明利害,讲述诉讼风险。最终,案件得以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一致意见,250000元分五期偿还,每间隔6个月偿还50000元。至此,该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双方均对承办法官秉持公正、耐心调解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和诚挚的感谢。
下一步,嫩江法院将持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在审判工作中,做到调解为先,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提升办案效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依法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