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回去忙吧,这乡里乡亲的,希望你们以后能够和睦相处。”李爱忠法官一边收起卷宗,一边对原被告双方说道。
早上6点,李爱忠法官带队从嫩江市人民法院出发驾车到达伊拉哈镇某巡回审判庭,分别将原被告请入审判庭,在“四所一庭一中心”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原告伊拉哈镇某村梅某与被告伊拉哈镇某村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嫩江市人民法院伊拉哈镇某巡回审判庭依法进行开庭审理。
据悉,2016年到2018年间,被告闻某的丈夫在原告梅某自营的小卖部多次赊账借款高达数千元,并签订了借条。不久前,被告丈夫因病离世,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欠款,被告以家庭条件不好,重病刚刚恢复为由没有偿还能力,迟迟未将欠款归还,故原告起诉至嫩江市人民法院。
“俗话说和气生财,两位都是一个村的,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如坐下来谈谈,法庭给你们调解调解。”法庭上,李爱忠法官并没有选择直接进入庭审程序。
调解中,双方对案件事实各执一词,梅某情绪激动,抱怨闻某总以家庭和身体为由,妄图逃避债务。为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主审法官李爱忠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沟通劝导,释明案件情况,舒缓双方僵持关系,从法律上、情理上,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反复给双方做工作。经过法官的耐心协调,双方有意愿想把纠纷尽快了结,于是趁热打铁,主审法官对案件利害关系辨法析理,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法规,疏导梅某和闻某换位思考看待双方纠纷,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协议,闻某当庭支付梅某1000元。至此,本案案结事了。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嫩江市人民法院伊拉哈法庭将充分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的衔接联动机制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探索诉源治理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庭前调解优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营造更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