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借款起纠纷 诉前调解挽友情

  发布时间:2024-07-04 14:22:36



俗话说“千金易得,知己难求,好借好还,再借不难”,朋友借钱是出于信任,可不知何时起,还钱却成了检验友谊的“唯一”标准。
近日,嫩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当庭给付欠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原告冯某与被告林某、朱某系朋友关系,二被告系夫妻关系。自2021年起二被告陆续向原告借款,共计5万元。被告林某、朱某为冯某出具5万元欠条。冯某多次向二被告索要欠款,二被告均以各自理由推脱,至今未还款。冯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1.9万元,本息合计6.9万元。
该案件通过嫩江法院诉源治理指挥中心分流至“驿法解纷”工作室,“驿法解纷”工作室退休老法官在收到材料后,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情况,认为此纠纷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符合诉前调解的条件。考虑到双方是昔日好友,为尽可能挽回双方的友谊,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双方约至嫩江法院进行现场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通过“背对背”的方式,负责调解的退休老法官了解到,二被告并非主观不愿还钱,而是因为近几年经营的小商店生意不佳导致负债较多,所以才没有偿还冯某的欠款,二被告表示目前偿还全部本息6.9万元确实有困难。冯某了解到二被告的情况后表示理解,说:“我们这么多年的朋友感情,我就再相信你们一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4年5月30日林某、朱某给付冯某5万元本金,2024年8月30日之前给付剩余利息1.9万元,并申请司法确认。双方也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嫩江法院将继续坚持“群众之事无小事”的原则,加大诉前调解的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纷机制,不断提升诉前调解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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