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发生在亲戚之间因耕地而产生的纠纷,在嫩江市人民法院伊拉哈法庭耐心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顺利化解。
案情回顾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曹某某既是同村村民,又是东北俗称的“连桥儿”。2014年原告杨某某从被告曹某某的弟弟手里承包了7.85亩土地,这块地与被告曹某某家土地相邻,从2019年开始被告曹某某将这7.85亩土地侵占至今,原告杨某某一直未能耕种。此纠纷经村委会等多方的多次调解未果,杨某某无奈诉至嫩江法院。
伊拉哈法庭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村委会工作人员及村民小组成员到争议土地现场,依据村上的陈年土地台账标注的界限和面积,利用“打桩子”“扯尺子”的方式,在双方当事人及村委会人员见证下,分别对两家耕地进行丈量工作。最后发现从2019年开始曹某某耕种的土地面积中包括了争议的7.85亩土地。
土地情况调查清晰后,法庭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从法律、亲情以及长远利益等方面对双方开展思想工作,让兄弟两人从亲情、法律、道德的不同层面认识问题、看待问题。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曹某某同意次年耕种土地的时候向北让出7.85亩土地还给杨某某,并且杨某某放弃了部分土地承包费损失。至此,积怨已久的一起土地纠纷最终得以顺利调解,双方也握手言和,并自愿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不断为法庭调解做法点赞。下一步,伊拉哈法庭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前沿阵地的作用,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审判理念传递司法的公正和温情,不断绘就解纷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