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费日报》总第5836期刊发题为《规范破产案件审查受理公平公正选任管理人》的文章,聚焦嫩江法院案件审查受理工作。
规范破产案件审查受理 公平公正选任管理人
嫩江市人民法院结合办理破产案件实际情况,积极学习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不断规范破产案件的审查与受理,优化审查流程,加强案件繁简分流,多种方式公平选任管理人,从而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效率,保障各方权益,激发市场活力。
一、优化材料审查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制定《嫩江市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立案规程(试行)》等文件,明确破产申请条件,简化审查和受理程序,缩短案件审查周期。在审查过程中,积极了解申请人诉求,解答申请人疑问,提升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受理速度。今年以来受理的破产案件审查受理周期均为1天。
二、加强案件分类处理,准确适用繁简分流机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申请破产企业的债务情况、经营状态等,确定案件繁简程度,按照“繁案精审、简案快办”的原则,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机制进行审理,全力压缩破产案件办理时间,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质效。受理的1件破产清算案件及20件公益强制清算案件经审查后使用快速审理机制进行审理。
三、案件全流程公开,公正选任管理人。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案件信息和相关法律文书全流程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开,案件审理透明化,避免滋生腐败。通过表决、摇号等方式公开公正选任管理人,让参与申报的机构竞争上岗,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对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的重要作用,保障了破产案件审判的高效推进。嫩江法院受理的嫩江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选任管理人公告,破产案件合议庭对报名参加选任的机构进行管理人资格筛选后,通过摇号机随机摇号确认了管理人。